眼见自家住得好好的房屋被拍卖 余庆县一被执行人慌了

发布时间:2021-05-17 17:29   来源:贵阳网  

贵阳网讯 遵义市余庆县一名被执行人,因迟迟不肯履行判决,法院决定将其住房拍卖。但他却认为,小地方“熟人多”,别人怕惹是非不会接招,没想到房子竟然被拍出。眼见自己一家将无住处,心慌之下,他乖乖到法院履行了10余万元的执行义务。

龙某履行案款

2019年1月30日,该案原告刘某以龙某拖欠其材料款102800元为由,向余庆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由龙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刘某材料款978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123元。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龙某因不如实报告财产和转移财产行为,曾被法院司法拘留15天,事后,龙某认错悔过,主动与刘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分期支付。

期限过后,龙某仅支付部分执行款,仍然下欠77000元未予支付,鉴于龙某“耍赖”的行为,今年2月20日,法院根据刘某的申请,决定将之前查封的龙某自建房一栋进行议价评估和司法拍卖。

但是,龙某却蛮有把握地认为,父母、妻子一大家子人共同居住在该房内,当地人怕惹是非不会购买,流拍的可能性极大,因此,对拍卖房屋表现得若无其事,不以为然。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偏巧出现了一个不怕惹是非的丁某,以306000元的竞价拍下了龙某的住房,并如数向法院支付了竞价款。

获悉情况后,龙某惊愕不已,一想到自己的房屋即将易主,就再也无法淡定,主动到法院要求履行案件义务,并愿意承担丁某的损失。

5月12日,被执行人龙某与竞买人丁某在执行法官的安排下,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反复协商,最终达成谅解,丁某自愿放弃竞拍房屋,龙某当即补偿丁某竞拍损失费10000元,这才保住了房屋。

龙某交来的现金

为吸取教训,5月16日,龙某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全部兑现了该案及另一起案件的执行款共计129000元。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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