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重点解决校园欺凌暴力等问题

发布时间:2021-04-29 18:07   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人民网北京4月29日电(孟植良)“推动解决有的学校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防控学生欺凌以及校园安全防范等工作制度机制不健全、不落实等问题……”今天上午,最高检印发《全国检察机关“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2021年5月起至2022年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

推动学校全面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

当前,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广受社会关注。以前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置主要是依据政策文件,如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发布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等。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将正式施行。其中,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在国家立法层面规定了学生欺凌的定义,并从加强教育培训、及时报告、对学生的保护与管教等方面规定了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要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等。

针对校园欺凌问题,专项行动有哪些具体举措?最高检九厅负责人表示,校园欺凌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是多层次因素叠加的结果。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校园欺凌案件情况看,有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的因素,也有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原因。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检察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配合教育行政部门,落实“两法”要求,推动学校全面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促进安全校园建设。

二是联合民政、妇联、团中央、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加大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学生的关爱帮助力度,避免成为校园欺凌的受害者。

三是配合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安全建设和周边环境治理,为广大中小学生营造良好环境。

四是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网络治理,净化网络环境,预防和减少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五是把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提升法治教育水平,深化“法治进校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工作,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重点推动宾馆、网吧等场所整改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住宿经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作出规定,进一步扩大了禁止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区域,补充了有关服务的限制性规定,完善了经营者的提示义务。

对此,本次专项行动提出要重点推动旅馆、宾馆、酒店、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场所的整改。为何如此重视这个问题?检察机关如何推动解决?最高检九厅负责人表示,“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来看,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或者受到犯罪侵害,往往与其所处的不良环境有关。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已成为不法分子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的高发地,大量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在上述场所中。一些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场所管理不严,也容易让未成年人沾染不良习气,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最高检九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中,要注意配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烟草专卖等相关部门,推动整改以下问题:

一是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违法接待未成年人问题。要求住宿经营者履行询问、报告和联系的法定义务,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住宿经营者,要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等处罚。

二是学校、幼儿园周边违法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问题。督促加强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作出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罚款等处罚。

三是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烟、酒、彩票经营者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等问题。督促加强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严惩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由职能部门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责编:宋美琪、邓志慧)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编辑:汪东伟

  统筹:

  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