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税务:深入企业宣传《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

发布时间:2021-04-21 11:12   来源:贵阳税务融媒体中心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即将于2021年5月1日起试行、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4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花溪区税务局与贵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的税务干部一行到孟关国际汽贸城进行走访,针对机动车经销企业宣传《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解读政策要点,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解决企业实际难题。

查看企业经营情况。

  在汽贸城内,税务干部与企业代表开展座谈。针对新的机动车发票系统、发票开具、发票红冲和《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中的难点,税务干部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就企业遇到的发票风险问题与纳税人进行了积极探讨。

  “今天的解读和沟通既让我学懂弄通了政策,又解答了我的疑问,大大降低了以后的开票出错几率和用票风险,这样高效的服务值得双手点赞!”贵州乾通德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财务经理张俊说道。

座谈交流。

  贵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高红介绍说:“开展此次政策解读,就是为了提前让花溪辖区内的机动车经销企业真正了解到、学习到《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精髓,及时收集企业实际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试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花溪区税务局将协同贵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机动车发票管理和服务,针对辖区机动车经销企业组成税宣小组,点对点开展机动车发票政策宣传,规范机动车发票使用行为,保障《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施行落到实处,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贵阳税务融媒体中心 花溪区税务局 付俊诚)

  编辑:胡叶

  统筹:汪序安

  编审:魏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