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人民法院:宁愿自己多跑路 不让群众多跑趟

发布时间:2021-04-20 10:43   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近日,记者从花溪区人民法院获悉,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该院秉持司法为民宗旨,从困难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将为民办实事抓细抓实抓到位。

  据悉,花溪区人民法院审管办近日受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原告与被告双方结婚证存在明显瑕疵,即证上无钢印,需当事人补充证据。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为六七十岁的老人,且腿脚不便、患有疾病,承办法官本着宁愿自己多跑路,也不让群众多跑趟的原则,于4月14日带领书记员先后前往花溪区民政局、花溪区档案馆,通过与工作人员积极沟通、翻阅相关档案等方式,对双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调查取证,顺利查明了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4月15日,依据案件事实和证据,通过承办法官析理释法,原告撤回了起诉。

  承办法官亲赴调查取证仅仅是法院推动“为民办实事”活动的一个缩影。花溪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担当,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为群众办实事,在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幸福度。

  编辑:朱永娣(离职)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