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四个民族自治县的砥砺奋进

发布时间:2021-04-16 11:07来源:铜仁日报

享有“黔东门户”美誉的铜仁,地处贵州省东北部、武陵山区腹地、湘渝川黔四省市接壤处,是云贵高原连接东部沿海地区的重要交通要道,全市聚居着汉、土家、苗、侗等29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比全省第二。

一直以来,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多民族聚居的铜仁,奋力奏响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时代强音。

如今,铜仁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总数达到4个,苗族、侗族、土家族3个主体民族实现了区域自治,他们各自独立又相互交融,不断促进铜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梵净东麓,苗歌悠扬

每逢农历“四月八”,松桃苗族自治县全城沸腾,载歌载舞、大秀绝技,欢庆每年一度的苗族传统节日。

回顾发展历程。1949年11月12日松桃解放;1950年3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松桃县人民政府,属铜仁地区专员公署领导;1956年9月1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37次会议通过,撤销松桃县,改设松桃苗族自治县;1956年12月31日,松桃苗族自治县正式成立,仍隶铜仁专员公署。

自此,松桃苗族自治县成为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五个苗族自治县之一。

自治县的成立,既标志着松桃少数民族人民当家做主人,也标志着松桃苗族干部队伍的发展和成长,从数量到质量,已经具备了当家作主和进一步参与管理国家大事的条件。自松桃建立自治县后,高度重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积极培养提拔使用民族干部,使得苗族人民第一次有了本民族的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门,大部分有了苗族领导干部;在苗族聚居的区乡,绝大部分有苗族的干部。

为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松桃在苗族聚居区的盘信、世昌等区设立民族学校;在苗族聚居地区试点推行苗文方案,在学校开展苗文、汉文双语文教学,创办苗文报刊,出版苗汉文对照书籍。政府明确规定:凡是以苗文脱盲的苗族群众,与用汉文脱盲的群众同等对待;凡开表彰优秀教师的会议,得有苗文教师的席位。目前,该县一些不识汉文的群众能以苗文写报告、做记录、写诉状,在诉讼活动中使用苗族语文。政府机关履行公文程序时,充分考虑到苗文的现实作用,群众反映良好。

70余载风雨兼程,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历届松桃县委、县政府带领松桃人民艰苦奋斗,助推全县经济实现快速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箫笛名都,侗听玉屏

1984年11月7日是玉屏各族人民难忘的喜庆日子,大家满怀激动的心情,载歌载舞庆祝自治县的成立。

玉屏享有“中国箫笛之乡”“中国油茶之乡”“侗族文化艺术之乡”“中国黄桃之乡”的美誉,全县有侗、苗、汉等18个世居民族,是全省唯一、全国五个侗族自治县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玉屏县委、县政府根据广大侗族群众“返本归原”的要求,进行了民族识别工作,当时全县恢复侗民族成分人口占总人口的52%,依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的规定,已具备建立自治县的条件。

1983年9月7日,国务院以(1983)国函字182号文件批复,“决定设立玉屏侗族自治县,撤销玉屏县。自治县以原玉屏县的行政区域为行政区域,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大力发展民族经济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基础,也是维护少数民族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玉屏侗族自治县成立以来,几代玉屏人夙兴夜寐、砥砺奋进,让玉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发展路上,玉屏始终注重发展民族经济、挖掘特色民族资源,先后拟定了《玉屏侗族自治县民族事业推进计划》,出台了《玉屏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制作侗语教学片、自编《箫笛演奏教材》等地方课教材,将箫笛、侗歌、山歌、酒歌、吉语、诗歌、吹木叶、侗家迎宾舞等纳入地方课程教学,让民族民间文化进入校园课堂。

“箫笛名都·侗听玉屏”。如今,玉屏箫笛制作技艺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侗族人民的传统节日——赶坳节和侗族群众喜食的罐罐油茶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党的十八大以来,玉屏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牢牢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文化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改变,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进步,人民生活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山歌沿河,神秘土家

1986年10月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1987年11月23日,沿河举行土家族自治县成立庆祝大会,向社会宣布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成立。

沿河是全国四个单一土家族自治县之一,是“革命老区县”,是首批国家级贫困县之一,被国家确定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对外开放县”。

自1987年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成立以来,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民族立法工作,依法行使民族立法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先后制定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先后对自治条例和部分单行条例进行了修改。

这些条例的实施,依法保障了自治县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为生态环境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管理等事业提供了法制保障,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987年自治县成立初期,县城全是低矮的平房和砖混瓦房,街道狭窄,路面坑洼不平,整个县城犹如一个破烂的小村庄,经济社会发展迟缓。

如今,沿河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建成了多条高速,提级多条外出通道,建成多个城市公园和乡村生态园区,开通了城乡客车,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村村通水泥路的目标,全县各族儿女走上了小康路。

发展进程中,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先后获得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江山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乌江山峡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中国土家山歌之乡、中国古茶树之乡、中国空心李之乡、中国黑叶猴之乡、中国楹联文化县等诸多“国字号”荣誉。

书法之乡,长寿印江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位于贵州省东北部、铜仁市西部,地处梵净山西麓,历来是苗族聚居之地。

印江民族文化丰富多彩,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和谐共处,造就了独具印江特色的土家吊脚楼、过赶年等民族文化。独特的民族特色,促进了印江先后获得中国书法之乡、中国名茶之乡、中国长寿之乡等“金字”招牌。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民族识别工作中,印江根据其“崇拜祖先、祭祀土王、过赶年”等特征,征求其民族意愿,按照一定手续,恢复了141036人的土家族成份、32137人的苗族成份,合计为173173人,占全县总人口51.8%,超过了半数。

印江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机关干部、学校师生等,对本县民族识别工作表示满意,要求成立印江自治县心切。根据大家的要求,县委以印发(1984)007号文件《中共印江县委、印江县人大常委会、印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成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的报告》,于1984年7月11日,上报中共铜仁地委、铜仁地区行署。

1986年7月2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以《贵州省关于建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的请示》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86年12月13日,国务院以国函(1986)189号文件批复:“同意撤销印江县,改设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以原印江县的行政区域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喜讯传来,印江城张灯结彩,喜气洋洋。

建立自治县,是印江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划时代的政治意义。自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成立以来,该县县委、县政府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少数民族自治政策,发挥民族区域自治优势,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车道,取得一系列喜人成绩。

  编辑:徐冰娅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