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红日照耀黔东

发布时间:2021-04-15 12:00   来源:铜仁日报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记录了铜仁解放初期发展的步伐。

1956年1月15日,北京各界20多万人在天安门广场举行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联欢大会。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出席了大会。北京市市长彭真在会上宣布:我们的首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大地上到处张灯结彩,锣鼓喧天,庆祝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

也在这一年,铜仁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人民历史的选择。1953年,中共中央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在总路线的指导下,社会主义改造开始进行。

1949年11月11日午后,铜仁古城北门外,各界人民群众敲锣打鼓,列队欢迎解放军进城,标志着铜仁县(现碧江区)解放。从1949年11月7日玉屏成为铜仁首个解放的县开始,到12月29日沿河和平解放,铜仁专区(现铜仁市)所属铜仁、江口、玉屏、松桃、石阡、思南、德江、印江、沿河9县全部解放。

11月24日,中共铜仁地委、铜仁行政督察区专署机关入驻铜仁县城,标志着农民当家作主的日子到来了。

1951年,铜仁区开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所有农民都实现“耕者有其田”。1952年,各县陆续组织临时性互助组和常年性互助组。由此,境内逐步兴起农业生产、供销和信用等合作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实现农村社会主义公有制。

经过长时期摸索和探讨,1952年秋,境内一些完成土改任务的村寨逐渐以农民协会小组或自然村寨,组织起来结成生产互助组。11月27日,地委印发《对当前中心工作重点的指示》,指出“农村工作的中心是发展农业生产,进行互助合作运动”后,境内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更加广泛地开展起来。

1953年2月,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在书记处会议上提出:“在10—1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完成国家工业化及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6月起,境内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开始全面开展起来。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指出“手工业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同时委托国家供销合作总社制定《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章程》。

自1953年开始,铜仁专区根据《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章程》规定,实行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的原则,引导各手工业工人、个体劳动者自愿组合合作组织,当年先后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和互助店14个,参加人员234人。

1956年,手工业生产合作进入高潮,1月3日,思南县将县城的打丝、打袜、竹器、文具、皮革、毛笔、织布、豆腐、木器、雕刻、针织、五金等行业组成15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入社419户,社员462人。德江县组织印刷、砖瓦、纺织、食品、缝纫、建筑等生产合作社(组)32个,入社手工业者700余人,交股金6万元,完成年产值57.04万元。年底,全专区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生产合作小组374个,入社(组)1.22万余人,96%以上的手工业者加入集体经济组织,入社生产资料(股金)20.8万元,年创产值2393万元。

截至1957年,各县先后建立手工业联社,基本完成手工业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过渡。

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

解放初期,由于投机资本的捣乱,经济秩序遭到严重破坏。1952年春,针对部分资本家的不法行为,在资本主义工商业中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规定拥有200元以上资产的工商户列入清查对象,铜仁地区列入9850户。其中在运动中定为违法户的1956户,严重违法户29户,完全违法户7户,违法金额117.1万元,实际补退金额3.36万元。“五反”运动使工商业者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1953年下半年开始,对私营工商业采取“排挤批发,改造零售,发展经销、代销”的措施,引导其转向有利民生的生产事业或零售。6月,根据过渡时期“统筹兼顾,劳资两利”的原则,铜仁地区湘黔猪鬃加工厂、大成酱园、恒丰植物油厂几个较大的私营企业开始与国营公司建立加工订货关系,实行统购包销,加强与国营经济的联系,纳入国家计划。随之,地、县对私营工业采取投资和派驻干部等方式实行公私合营,进行改造,先后建立万山汞矿、铜仁建筑公司、思南力中烟厂等公私合营企业。1954年3月,沿河县私营酒坊与公私合营土产联社合并,组建公私合营酒厂。

1955年7月,铜仁私营大同印刷厂与仁仁印刷厂联营,工人参与管理,实行“四马分肥”(即国家、集体、资方、工人各得其利)的分配制度,资本家的经营管理权被限制。

私营商业的改造

根据不同的经营方式采取不同的步骤和方法进行。对私营商业批发商,基本采取赎买的方式由国营商业逐步代替,结束私营商业的批发业务,引导他们将资本和人员转向国营;对私营零售商的改造,是经过经销、代购、代销,将其经营活动纳入国家计划轨道。

从1953年开始,一般中、小商业户都与国营公司订立“批购零销”合同,向国营公司报送要货计划,以现款向国营公司批购商品,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出售,取得批零差价的合法利润,使私营商业在货源和价格上接受国家管理。

1955年,部分中、小私商积极要求组织起来,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先后在棉布、百货、烟酒、食盐等行业中建立统一核算的合作商店(组)。

1956年1月10日—20日,中共铜仁地委召开全区财经工作扩大会议,传达“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决议”,布置对私改造工作。财经会议期间,召开全区商民大会,会上有棉布、食盐、百货、饮食、屠宰、理发、印刷、制鬃等19个行业290户商家自愿要求参加公私合营。

财经工作会议结束后,专区和各县均成立对私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500多名干部参加对私改造工作。1956年初,全区私营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形成高潮。6月,基本实现私营工商业全面改造,全区改造工商业8398户,其中工业18户,占工商业总户数0.21%;商业转农业1805户,占总户数21.54%;改造私商6575户,占78.29%。通过各种形式改造的私商6557户,占总户数的78.25%。

除此而外,也对小商小贩进行改造,组织860户小商小贩建立经营小组,实行自负盈亏、分散经营。同时成立96个中心商店,配备专职干部,加强对小商小贩的管理。

伴随着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新的经济基础的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基本形成。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当时铜仁经济发展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

  编辑:徐冰娅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