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启动本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将分三个时间段进行

发布时间:2021-04-03 08:33   来源:贵阳晚报  

4月2日,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近日,全省2021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个时间段进行。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4月12日8:00-4月30日18:00;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6月21日8:00-7月2日18:00(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在本批次报名);第三批次网报时间为9月22日8:00-10月15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申请人在网上完成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依据现场确认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认定机构将于5月21日前对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7月15日前对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10月28日前对下半年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第二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6月11日前向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7月30日前向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11月15日前向下半年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相关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杨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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