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纪实

发布时间:2021-03-23 14:30   来源:贵州日报  

  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永葆初心、奋勇向前,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实现了大踏步前进,为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了坚实基础。

  依法战疫显担当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2020年1月22日,省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召开,对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全体检察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必胜信心,加强自身防护,践行社会责任,展现检察风采。

  全省各级检察院将检察工作融入战疫大局,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坚持防疫办案两手抓,确保防控疫情的同时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运转。以法之利器严厉打击涉疫犯罪,批捕147人、起诉183人,办理涉疫物资等公益诉讼案件144件,发布两批10件涉疫典型案例。全力服务复工复产,实行“一企一套餐”,对200余家企业精准开展法治帮扶。

  2020年涉疫情案件中,不批捕28件35人,不起诉25件31人。如平塘县检察院在办理张某发、张某华涉嫌妨害公务案时,鉴于两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事后配合集中隔离观察,主动向相关人员认错悔罪并得到谅解,主动与检察机关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具有免除处罚情节,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对疫情防控物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省检察院主动出击摸排线索,全省检察机关累计立案34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经与行政机关磋商,立案后行政机关整改4件,发出检察建议30件。

  “专项引领”闯新路

  一直以来,贵州检察机关坚持“专项引领”带动全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多项工作跻身全国前列。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继续开展服务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专项工作,保障发展稳定大局更加有力。

  助力决胜脱贫攻坚更有“精度”——

  黄平县检察院在办理安置点饮用水不合格公益诉讼一案中,该院检察长吴世鑫带队到旧州镇搬迁安置点等多个安置点调查核实,证实了相关行政机关怠于履行居民饮用水安全监管职责,致使搬迁安置点水质不合格,于是向黄平县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单位积极整改,增设相关设备,达到了饮用水条件,让群众喝上了干净水、放心水。

  2020年,全省1300余名检察干警在脱贫攻坚第一线倾情用力,帮扶的25441户105297人全部脱贫。依法严惩农村黑恶势力和群众身边微腐败等犯罪,批捕2958人、起诉3782人。向1595名贫困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29.01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115人,帮助10566名农民工追回1.5665亿元“辛苦钱”。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设立联络室281个,帮助建立“新市民规约”226个。

  扫黑除恶保安宁更有“力度”——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贵州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40件3004人;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82件6871人,其中涉黑案件276件2868人、涉恶案件606件4003人。2020年,深入开展“六清”行动,成立71个专案组集中办案攻坚,线索100%办结,在办黑恶案件全部清结。

  助企业健康发展更有“温度”——

  “贵州检察官让我们认识了什么是检察担当,什么是检察奉献,让我们相信法律公平正义。”

  2020年4月20日,余庆县某工程公司向余庆县检察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感谢信提到,该公司100余万元被强制执行,遇到新冠肺炎疫情更是雪上加霜。在余庆县检察院近3年的坚持和帮助下,100余万元的执行回转款终于到账。

  2020年,贵州检察机关把持续深入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作为切入点,先后制定服务“六稳”“六保”15条意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17条措施,促进企业“留得住”“经营得好”。对不法侵害民营企业、企业家的犯罪坚决“零容忍”,批捕762人、起诉1052人;对涉案民营企业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327人、能不诉的不诉345人、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113人。

  “四大检察”出新绩

  “四大检察”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围绕“四大检察”,做好“十大业务”,是贵州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重中之重。

  刑事检察更加注重宽严相济。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犯罪23537人,起诉39490人。坚持“少捕慎诉”,释放更多司法善意,不捕率、不诉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10个百分点,代表最高检首次对监狱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87.08%,经验被最高检推广。

  民事检察方面更加注重精准监督。去年以来,共办理案件2062件,同比上升38.6%,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数全国排名第二。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735件,抗诉改变率居全国第二。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监督“假官司”435件,移送涉及23人犯罪线索,让“打假官司者吃上真官司”。

  行政检察方面更加注重矛盾化解。去年以来,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开展公开听证369余次,依法妥善化解土地、山林等监督案件384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108件。办理案件1883件,同比上升33.17%,提出检察建议数排名全国第二。一个案件入选最高检《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八件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方面更加注重社会效应。2020年,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活动,共立案6367件,履行诉前程序5965件,提起公益诉讼533件,提起诉讼后法院支持率100%,排名全国第一。积极稳妥办理“等外”领域案件,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26件,立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0件。省检察院直接办理遵义刀靶水红色文化资源检察公益保护1号案,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专项行动,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段建设。一案件入选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办好“小案”护民生

  2020年12月14日,安顺市平坝区检察院干警郜芳明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多处窨井盖存在缺失、破损情况。该院副检察长刘厚洪迅速带队到区城管局对接工作,了解窨井盖维护情况,督查加强对窨井盖的维护管理。区城管局积极开展工作,目前已更换窨井盖309个。

  要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法、司法的温暖。

  贵州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

  2020年以来,贵州检察机关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批捕11499人、起诉1352人,对涉案金额15亿元、涉及40余万人的集资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认真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督促维修整治窨井盖2058个,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罂粟壳”“毒米粉”等食品药品犯罪146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销售用明矾浸泡33万余斤米粉的刑事被告人提起公益诉讼,提出十倍惩罚性赔偿300余万元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强化对未成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涉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不捕1339人、不诉1630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55.79%、50.24%。

  将心比心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信访13363件,领导带头接访1603件,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最高检挂牌督办的35件和交办的159件信访案件,采取领导包案的、督办进行处理化解。同时,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等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检和省委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乘势而上、砥砺前行,努力为贵州“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检察力量。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向颖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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