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遥感监测三个月 “揪出”165辆黑烟车

发布时间:2021-03-15 08:38   来源:贵阳日报  

  记者3月12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贵阳市对路面行驶机动车开展路检路查和黑烟车遥感监测执法三个月以来(截至3月5日),共抓拍黑烟车165辆,对45辆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并复检合格的车辆进行了公告,将其列入监管“黑名单”并移交市公安交管局进行处罚。

  当前,我国移动源污染已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对细颗粒物(PM2.5)浓度的贡献率达10%至50%以上。截至2020年底,贵阳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80万辆。2020年11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路面行驶机动车开展路检路查和黑烟车遥感监测执法的通告》,对路面行驶机动车开展路检路查和黑烟车遥感监测执法提出要求,并首次明确了处罚方式。

  根据《通告》要求,所有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路面行驶的各类车辆均为检查对象,通过设置执法检查流动点位开展路检路查、设置遥感监测固定点位开展黑烟车遥感监测执法的方式,重点检查柴油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不符合排放规定的车辆需在15日内维修、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驾驶未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并复检合格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据悉,《通告》发布后的监管方式与以往不同的是,首次在全市启用了11套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使用遥感监测技术,实时对行驶过程中排放黑烟的车辆进行抓拍取证。

  排放超标车辆相关信息会定期向社会公示,未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并复检合格的车辆,会被列入监管“黑名单”并将车型、车牌、企业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依法予以处理或处罚。对于列入监管“黑名单”或一个综合性能检验周期内3次以上监督抽测超标的营运车辆,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部门将其所属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于1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其总车辆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或重点监管对象。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编辑:宋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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