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8 08:21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根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自2021年3月3日起,对贵阳市(含贵安新区)开展为期59天的巡视“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中共贵阳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巡视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有关要求,本轮巡视主要内容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坚持同题共答,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坚持督促“老问题”与发现“新问题”相结合,既对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进行再传导,对抓好巡视整改进行再督促,对巡视整改成效进行再巩固,形成“发现—整改—再发现—再整改”的有效工作机制,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置意见箱、邮政信箱、开通举报电话和设置接待点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本轮巡视统一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

  (一)设置意见箱:分别放置于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观山湖区林城东路1-3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观山湖区林城东路5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观山湖区林城东路7号)、市政协办公大楼正大门(观山湖区林城东路9号),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正大门(白云区枫林路1号)、市人民检察院正大门(云岩区威清路2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正大门(观山湖区林城东路贵阳市行政中心二期综合办公大楼A区B1层)、市信访局正大门(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04号)、贵安新区党工委正大门(贵安新区大学城数字经济产业园A栋)以及省委巡视组驻地金阳大酒店大门口(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00号)。

  (二)举报电话:0851-84856269、84702189、84722989(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三)邮政信箱:贵州省贵阳市A077号邮政信箱,省委第四巡视组收;邮编:550081。

  (四)信访接待点:贵阳市信访局一楼大厅11号、12号窗口(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04号)。接待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根据巡视职责,省委第四巡视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视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省委要求,本次巡视还将贵安新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纳入巡视监督范围。

  中共贵州省委第四巡视组

  2021年3月3日

  编辑:李奕璇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