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上这些行为或被追刑!遵义多地已明确

发布时间:2021-03-05 09:38   来源:贵阳网  

  贵阳网讯 近日,遵义多地发出相关通知称,禁止在婚庆中实施有伤风化的行为,包括在婚庆活动上对他人涂抹异物、强制新郎脱衣裤、穿戴特殊意义的服饰、标识牌等。对情节轻微的,实施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1月,遵义市文明办、遵义市民政局、共青团遵义市委、遵义市妇联等单位发出倡议,希望年轻人文明婚庆,抵制不良风俗,收到了一定效果。春节期间由于疫情原因,遵义多地倡导缓办婚事。

  最近,各地陆续恢复正常的婚庆婚酒。但一些所谓的婚闹冲喜传统习俗仍在沿习,借机恶搞新郎新娘的现象仍有发生,为此,3月3日,遵义多地公安机关发声,对婚礼上的种种恶搞行为,轻则实施行政处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3月3日,汇川区警方明确,禁止在婚礼上实施以下7种行为:

  一、强行亲吻、搂抱或采取其他方式侮辱、猥亵新郎新娘、伴郎伴娘或其他人员的;

  二、强行在新郎新娘、伴郎伴娘及其他人员身上抛撒、涂抹异物的;

  三、强制新郎新娘、伴郎伴娘及其他人员脱衣裤、套锁链或进行捆绑殴打的;

  四、强制新郎新娘、伴郎伴娘或其他人员进行低俗或有辱人格表演的;

  五、强制新郎新娘、伴郎伴娘或其他人员穿戴佩戴有伤风化的服饰、标识标牌的;

  六、在公众场所聚众追赶新郎新娘、伴郎伴娘或其他人员,扰乱公众场所秩序或阻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七、其他违背公序良俗或带有危险性的低俗、恶俗婚闹行为。

  汇川警方明确,在婚庆活动中实施上述低俗、恶俗婚闹行为的,违者由公安机关视情节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采访获知,除了汇川,遵义还有播州、绥阳、凤冈、务川等地,明确将实施处罚的婚闹、恶搞行为。其中,绥阳警方明确禁止的除前述类似行为外,还包括在婚闹过程随意停放车辆、阻塞交通、造成交通秩序混乱;拍摄、录制、编辑低俗婚闹图片、视频、文字并通过网络平台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行为。

  3月3日,播州区警方明确,婚礼上投鸡蛋、撒面粉、泼墨汁等行为,也在禁止之列;新蒲新区以公安、综合执法等5部门的名义,要求广大市民坚决抵制各种恶俗婚闹行为;务川自治县则发出十不准,包括不准恶搞新郎新娘、不准索要天价彩礼、不准借酒闹事、不准攀折花木等。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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