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发布系列实施细则鼓励企业员工就地健康过年

发布时间:2021-02-08 08:18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2月7日,贵阳市发布《关于发放企业外省员工新春留岗奖励的实施细则》《2021年春节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电费补贴申报实施细则》《关于鼓励在筑施工企业春节期间稳产增效奖补工作实施细则》《贵阳市国资委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减免房屋租赁费用实施细则》,鼓励春节期间企业员工就地健康过年和企业增产增效。

  企业外省员工新春留岗每人奖励1000元

  由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阳市商务局、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发放企业外省员工新春留岗奖励的实施细则》明确,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上”企业)及在建在库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的外省员工(即非贵州籍员工),春节期间(2月11日至17日)留在贵阳过节的,按每人1000元现金标准发放新春留岗奖励,由所在企业统一申请代领并按时足额发放。

  申请流程为:符合上述条件的“规上”企业于春节假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区(市、县、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印证材料(外省员工身份证复印件、2月18至22日期间个人身份证绑定的手机号所对应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真实性承诺书及拟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对应人员上月工资发放清册)。

  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建在库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于春节假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向所属区(市、县、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属于市直报的工程项目,由施工企业向企业完税所在地住建部门申请。

   市级重点工业企业电费有补贴

  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的《2021年春节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电费补贴申报实施细则》明确,贵阳市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2021年3月在库为准),在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17日期间加班生产的,纳入2021年春节期间增产增效电费补贴范围,对企业生产用电进行补贴。

  补贴标准为:属于市级重点工业企业(电解铝、黄磷生产企业除外),按照企业所交电费100%补贴;对黄磷生产企业按所交电费10%补贴;电解铝行业生产企业不纳入补贴范围;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所交电费50%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在申报程序方面,《实施细则》要求,3月1日前企业向各区县工信部门报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区县工信部门将申报企业情况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后交贵阳供电局,贵阳供电局对企业春节加班企业用电量进行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当天反馈各区县工信部门。

  各区县工信部门根据贵阳供电局审核后的电量,于4月1日前办理区县级电费补贴资金兑现,并将兑现情况报市工信和信息化局,市工信和信息化局汇总各区县兑现情况,于4月15日前办理市级电费补贴资金兑现。

  在筑施工企业稳产增效奖励补贴最高100万元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鼓励在筑施工企业春节期间稳产增效奖补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春节期间(2月11日至17日),针对全市在建在库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实施过节稳岗、坚持生产的具体奖补措施,对春节期间正常施工的在库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按照春节期间所完成建安产值的1%至3%分档给予稳产增效奖励补贴。

  奖补资金依据项目总投资分档计算,投资5亿元以下的按春节期间实际完成产值的3%进行奖补;投资5亿元至10亿元的按实际完成产值的2%进行奖补;投资10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产值的1%进行奖补。单个项目奖励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补贴金额1万元以下的不安排。所涉及的奖补资金,由市(区)项目完税所在地区(市、县)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匹配。

  《实施细则》要求,春节期间坚持生产建设的在库施工项目须在2021年2月5日前完成报备工作。并填报申报表,拟定节日期间施工计划、预计完成产值、工程形象进度(图片)和留筑过节的外地管理人员及工人基本情况和人数。申报表由项目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逐级进行审查签章,并上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月份房租最高减半

  根据《贵阳市国资委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减免房屋租赁费用实施细则》,全市规上企业及在建在库工程项目施工企业承租有贵阳市所属各级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住宅、公租房、人才公寓等,用于安排春节期间外省员工就地住宿的,2021年2月当月房租减半。对上述企业承租有贵阳市所属各级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厂房、库房等,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生产)的,2021年2月当月房租减免30%。

  申报流程为:承租贵阳市所属各级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住宅、公租房、人才公寓等,用于安排春节期间外省员工就地住宿,申请2021年2月当月房租减半的,由承租企业向出租方(贵阳市所属各级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申请。安排住宿的外省员工是符合《贵阳市发改委关于发放企业外省员工新春留岗奖励的实施细则》规定,获得新春留岗奖金的外省员工,并于获得新春留岗奖金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承租贵阳市所属各级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厂房、库房等,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生产),申请2021年2月当月房租减免30%的,由承租企业于2021年2月10日以前向所属区(市、县、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报备需提交《春节期间减免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

  《实施细则》明确,贵阳市本级以及各区(市、县、开发区)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均执行该细则。鼓励驻筑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上述租金减免政策;对租用社会经营用房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房地产协会、商协会等引导业主(房东)主动为租户减免租金。贵阳市所属各级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房屋减免事项的管理、审核,做到应减尽减,确保政策减免落到实处。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彭刚刚)

  编辑:田娟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