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息烽县等3个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获批

发布时间:2021-01-14 10:53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息烽小寨坝红岩村(资料图)。

贵州省政府批复同意息烽县等3个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经贵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近日,省政府对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审定息烽县、湄潭县、金沙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作出批复。

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息烽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湄潭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金沙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统称《实施方案》),由农业农村厅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农业农村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为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提供实践经验。

三、农业农村厅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积极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持和指导息烽县、湄潭县、金沙县稳妥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四、试点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的要求,及时提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要按年度总结试点工作,形成年度工作报告按程序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汇总后,于当年底前报省人民政府。

  编辑:徐冰娅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