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人民法院“称号

发布时间:2021-01-13 10:12   来源:清镇市融媒体中心  

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及“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清镇市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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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清镇市人民法院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着力推动环资审判再上新台阶,连续8年有案例入围最高法院典型案例或公报案例,连续四届共计6篇裁判文书获表彰为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与有关高校合作出版了《环保法庭案例选编》四辑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探索》等专著,环境司法专门化道路探索对全国的环资审判产生了示范性影响。

着力推进平安建设再上新台阶,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共审结涉黑案件4件53人、涉恶案件10件55人、涉保护伞案件1件1人,依法惩处了一批作恶多端的“路霸”“村霸”,净化了社会风气。

着力健全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工作机制,创造性推动了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建设,形成1+1+1+N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体系,构建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促进执行效率提高、效果提升。

着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在贵州(清镇)职教城建立“阳光护航站”,并争取设立了职教城人民法庭,通过开展审判延伸、院校联动和普法宣传,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人文关怀。

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对审判工作实行扁平化管理,形成1+1+1大于3的办案效果,2016年7月1日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年收案从2016年的4674件上升至2020年的13764件,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数从167件增加至393件,年度结案数与新收案比例均保持在95%以上,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下降了15%,审判业务绩效考核位列贵阳市基层法院前列。

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特邀5名调解员坐诊“法律门诊”化解矛盾纠纷,2016年来,调解案件3449件,为群众节省诉讼费用支出450万元。

2019年以来,清镇市人民法院所办案件共计18次获得省级以上评选为典型案例或优秀业务成果。2018年,清镇市人民法院被授予“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获记“集体一等功”1次。2019年以来,清镇市人民法院先后有两个内设部门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此次获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院”,是对清镇市人民法院全院干警的鼓励和鞭策。

(通讯员 杨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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