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构建监督联动格局 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1-01-13 10:12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今天反馈的问题将一一记录在案,我们将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彻底或整改敷衍的,将严肃问责。”日前,清镇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在清镇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会上掷地有声地说。

近日,六届清镇市委第八轮巡察组对清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计局等12家单位党组织召开巡察反馈会。和前几轮巡察反馈会不同的是,本轮巡察反馈会,被巡察联系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全程参加。

“让监督部门参加反馈会议,主要是让他们掌握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常态化监督工作方向和路径,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扎实开展日常监督,确保整改实效。”清镇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说。

清镇市围绕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探索构建巡察整改工作监督联动格局——由市委巡察办将巡察发现的相关问题台账向市纪委监委党风室反馈,党风室按照工作联系单位分工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被巡察单位情况熟、底数清、问题明的优势,把需要整改的问题移交给对口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抓好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进一步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全覆盖。

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清镇市制定了市委巡察整改督查督办机制,明确督查督办的人员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等相关部门人员构成,在监督过程中,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优势,通过电话催办、个别谈话、实地暗访等方式,督促检查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和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加强巡察整改监督,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此外,清镇市还探索制定了巡察工作组评估问卷,让被巡察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对巡察组巡察期间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充分保障群众监督权利,从干部群众层面掌握了解巡察组情况,强化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改进巡察组成员工作作风、提升自身能力素质,形成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巡察组“双向整改”的格局,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代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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