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对象有哪些?如何执行处罚?解读 | 贵阳四部门联合发布“史上最严”黑烟车整治通告​

发布时间:2020-11-25 15:31   来源:贵阳生态环境融媒体中心  

  近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贵阳市市场监管局、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对路面行驶机动车开展路检路查和黑烟车遥感监测执法的通告。

  如果驾驶员对这个通告还是一知半解,也许后果就会很严重!快跟着生态君一起来看看吧。

  通告的背景和意义

  当前,我国移动源污染已成为空气污染重要来源,对细颗粒物(PM2.5)浓度的贡献率达10%至50%以上。汽车排放的颗粒物(PM)超过机动车排放总量90%,按车型分类,重型货车是主要贡献者,按燃料分类,柴油车排放的PM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90%。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年度攻坚任务中,提出推进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4月份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总书记指出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打几场标志性的重大战役,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七大污染治理攻坚战,确保3年时间明显见效。

  截至2019年底,贵阳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68万辆,机动车污染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2020年,作为污染治理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对路面行驶机动车开展路检路查和黑烟车遥感监测执法,既是完成国家及省市有关工作任务的要求,也是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迫切需要。

  检查对象和内容是什么?

  检查对象为所有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路面行驶的各类车辆。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

  有几种检查方式?如何进行处罚?

  设置执法检查点开展路检路查,设置遥感监测固定点位开展黑烟车遥感监测执法,处罚方式包括现场处罚和非现场处罚。

  什么是黑烟车?如何判定排放不合格?

  黑烟车指的是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或者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的机动车。

  针对柴油车:使用自由加速法或者林格曼烟度法对道路行驶柴油车进行排放检测,光吸收系数(m-1)超过排放限值1.1倍或者林格曼烟度超过1级,则判定该车排放不合格。

  针对汽油车:使用双怠速法对道路行驶汽油车进行排放检测,CO或HC超过排放限值1.1倍,则判定该车排放不合格。

  为何是“史上最严”?

  首次明确实施处罚:不符合排放规定的车辆需在15日内维修、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驾驶未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并复检合格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据“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实施处罚(违法代码6063,罚款200元,不记分)。

  车辆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

  此次检查和以往有何不同?

  首次在执法行动中使用黑烟车遥感监测技术,实时监测柴油货车的尾气排放情况,一次林格曼黑度超过规定排放限值,判定车辆排放不合格,并进行自动抓拍取证。

  哪些车辆会列入“黑名单”?

  排放超标车辆相关信息会定期向社会公示,未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并复检合格的车辆,会被列入监管黑名单并将车型、车牌、企业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同时依法予以处理或处罚。对于列入监管黑名单或一个综合性能检验周期内3次以上监督抽测超标的营运车辆,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部门将其所属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于1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其总车辆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或重点监管对象。

  生态君在此郑重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请勿驾驶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还市民一个清静的道路交通环境,否则,交警叔叔通过抓拍系统会穿越茫茫车海揪住你、曝光你、惩罚你……

  文/何莹莹

  编辑:邓希容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