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融资之痛:别让情绪冲昏了头 提高防范意识

发布时间:2014-08-20 11:16:18   来源:成都商报  

摘要:近年来,以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为代表的民间理财公司各地疯狂生长。在“民间融资事件”发生后,由银监会牵头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已于7月31日向各地相关监管部门发文,警示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

  近年来,以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为代表的民间理财公司各地疯狂生长。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非法集资手段也在不断推陈出新,投资理财公司老板“跑路”事件与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在“民间融资事件”发生后,由银监会牵头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已于7月31日向各地相关监管部门发文,警示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

  近期,一些地区陆续发生多起因融资性担保机构违规关联担保等问题,涉及客户多、金额大、影响面广,负面影响较大,各地必须“高度关注”。这些风险事件大多是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关联方通过另设理财类公司或P2P平台等方式向社会集资,再由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关联交易或民间借贷等活动,结果,因为资金链断裂,巨额债务不能支付,引发众多债权人围攻担保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群体性事件。

  此类事件的爆发固然与相关法规的不健全有关,但更多的悲剧源于很多国人缺乏理性的投资理财意识,对于许诺的高额回报缺乏清醒的认识与判断,面对诱惑容易丧失免疫力,一些急功近利者甚至将所有家当都押上,这种盲目的行为无疑将投资异化为一场风险极大的赌局,随时可能面临血本无归倾家荡产的巨大风险。

  “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这是投资的至理名言。任何遗忘者都将付出惨重的代价。

  对非法集资等类似违法行为,公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非常重要,不能总抱着侥幸心理把希望寄托在事后补救上,虽然政府相关部门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在不断加强,但归根到底还是应该把预防作为关键。

  有律师认为,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减少财产损失,投资人一旦遇到公司无力偿付本金的情况时,应第一时间向辖区公安机关报案,登记债权,提供案件线索。“这个时候你可以依靠和信赖的只有法律武器,采取其他任何形式的维权都是对自己的再次不负责任。”

  

责任编辑:王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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